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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清秀,人如其名,尽管银发满头,80高龄,但清秀的脸庞,仍然崭露当年秀气甜美的模样。要不是老来被气喘所累,精神奕奕的老者断不会出现在医院。

晓红邀请老者出席五月的浴佛节,老人家二话不说,马上抽出黑色记事本,认真询问日期,准备备案。晓红一看,傻眼,首度被如此重视,反倒让忘记日期的misasa小姐,尴尬跑来求助。

半斤八两,就好冒昧负荆请罪。结果,脚步被粘住,干脆和阿嬷聊起,她走过的80年风花雪月。日本占据马来半岛时,阿嬷正在新加坡念书,尽管只得初中学历,老人家却凭着努力,当上当时新加坡《南洋商报》的编辑……。

编辑!?我和晓红两只书虫,登时两眼闪闪发亮,充满无限崇拜。不知道为什么,举凡跟书有关的人,都一律大脑自动归纳进,有气质一列。不骗你,阿嬷真的很有气质,尽管卧病在床,她依然精神抖擞、两眼有神,只有那握笔的手,在微微颤抖,抖出老人年华老去、体力不比当年勇的小秘密。

许是看到小辈崇拜的眼神,忍不住又爆料,让两小干脆一次震撼个够。“我跟李光耀是朋友,吴作栋是我的堂弟。”“哇!”两个小妹妹果然受教,不但手舞足蹈、还加上丰富脸部表情,让老人有点小小的虚荣感、笑眯眼。

佩琳很不适趣的上前打断失态的小粉丝(fans),“是时候离开了。”几乎将她的话自动消音和忽视,刚好瞄到阿嬷病例表上的名字—Go Serk?阿嬷回应,“打错字啦!”说完,热心地找纸,要把名字写给我。

我抽了张结实的抹手纸,递给阿嬷。她握笔的手像是风中抖动的柳条,字迹却强劲有力,稳健中带清秀,笔如其名。我忍不住在想,要是有机会吃到80岁,我是否也会像编辑阿嬷如此秀气(毕竟我的名字也很“秀丽”)、睿智,在小辈前,带点小虚荣、开心话从前?

我会这么开头—“在很久很久以前啊,……”

而结尾一定是“从此,我生活在幸福快乐中,因为我曾善用我的生命,把它榨干,一点也不剩。哈哈……”

多么过瘾的干想啊!哈哈,还是乖乖回到现实,好生把握当下,是为上策,也方有机会一圆痴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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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ongsiew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